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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
招生对象:
在市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对口地段: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购买了清华城、九重锦和名仕学府三个楼盘房产的居民,其子女可申请就读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待三个楼盘交房后,购房者凭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根据三个楼盘签订的捐赠协议,从2021年起,购房者须实际入住),可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提出入学申请,但只能在清华城校区就读,不能转入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本部;二是购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才能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提出入学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三是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咸市教函〔2018〕38号),购房者子女已在咸宁市城区学校就读的,严格控制转入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另外,九年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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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范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购买了清华城、九重锦和名仕学府三个楼盘房产的居民,其子女可申请就读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待三个楼盘交房后,购房者凭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根据三个楼盘签订的捐赠协议,从2021年起,购房者须实际入住),可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提出入学申请,但只能在清华城校区就读,不能转入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本部;二是购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才能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提出入学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三是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咸市教函〔2018〕38号),购房者子女已在咸宁市城区学校就读的,严格控制转入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另外,九年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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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 招生通知 2021-06-05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购买了清华城、九重锦和名仕学府三个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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