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咸宁楼市网 > 资讯频道 > 资讯详情

新房交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吗?

2022-08-04 10:16:58    咸宁楼市网     最新资讯    

买期房一般都有1-2年的等交房时间,收房时不要光顾着高兴激动,在开发商手里收房的时候,务必要小心谨慎,以防后期出现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新房收房时需要哪些条件,流程是怎样的。

图片

一、新房交房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二、新房交付的一般流程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意向报名
姓名: 手机号: *必填 来自:

欢迎关注更多

咸宁楼市网业主微信群
找邻居,聊家装,拉家常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咸宁楼市网微信端,一键授权登录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淘房源,极速跨屏浏览!
发表评论
温馨提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_→

全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回复(0)

最新楼盘

| 更多楼盘
  • 季华园·水晶谷

    季华园·水晶谷

    均价 13000 元/m²

  • 雅士林·兴府

    雅士林·兴府

    均价 3900 元/m²

  • 尚书府

    尚书府

    均价 4200 元/m²

  • 君临河畔

    君临河畔

    均价 3900 元/m²

约房小蜜看房
姓名:
手机:



免费看房电话:400-005-0715

资讯排行
热门推荐楼盘

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此楼盘开盘或多期开盘时,我们会及时通知您
发布
消息
客服
  • 咸宁楼市网 官方客服热线

    400-005-07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00-17:00

小程序
  •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合作
  • 合作客服二维码:hdcaimin

    添加我为好友

顶部